为保证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总决赛项目展示环节科学规范及公平公正,特制订规则如下:
一、参赛队分组及奖项分配
1.参加总决赛项目展示环节的201支参赛队(也称“项目”)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分为4个大型企业组A、B、C、D组,每组为43支参赛队;中小企业组E组,为29支参赛队,每组由5位专家进行评审。抽签产生的竞赛编号即为参赛队在项目展示中的唯一编号,决定参赛队所在的分组和在该组中的项目展示顺序。竞赛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如编号“A01”,第一位字母表示参赛队所在分组,后面两位数字表示参赛队在该组中的出场顺序。
2.按照《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章程》(试行)规定,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比例分别为10%、20%、30%和40%。A、B、C、D四组每组将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奖项数量分别为4个、9个、13个、17个;E组将产生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奖项数量分别为3个、6个、9个和11个。
二、展示要求
1.参赛选手以口头陈述的形式介绍所展示项目的内容,可配合演示文稿及实物。每个项目展示时长为12分钟,其中口头陈述时间8分钟,专家问询4分钟。
2.各参赛队须在报到前将项目展示使用的演示文稿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且在竞赛过程中不得修改任何与比赛相关的信息。
3.各参赛队须按抽签分组编号决定的出场顺序,提前到达比赛现场,项目展示全员参与。各参赛队在陈述、答辩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时间。现场设计时器,并有工作人员提示结束项目陈述、答辩。
4.各参赛队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及进度安排,如不按时到场或中途擅自离开,将取消其成绩。
三、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四、计分原则
1.项目得分以每位专家所给出分数为依据,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三个得分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2.每组所有项目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如果出现同一组两个项目得分相同,并涉及到是否晋级的情况时,在组委会的鉴证下由两个项目各自选派1名代表进行抽签决定晋级项目。
4.公示成绩时以每组项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选手不能因A、B、C、D、E不同组别之间同一获奖档次的项目存在分数差异而提出异议或申诉。
5.每组产生的一等奖项目按总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前2名进入电视擂台赛。
6.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企字﹝2021﹞19号)规定,作为全国总决赛举办地,天津市推荐一个项目直接进入电视擂台赛。
7.总决赛项目展示环节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8.项目展示全部完成后,组委会将及时完成全部参赛项目的分数汇总,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五、违规处理
为严肃比赛纪律,保证比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比赛纪律的人员将做出如下处理:
1.发现参赛选手弄虚作假的,报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责令其退回所获证书(奖杯、奖牌)。该选手所在赛区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比赛成绩计零分:
(1)各竞赛环节出现作弊行为的。
(2)各竞赛环节未按时入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
(3)各竞赛环节比赛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的。
(4)扰乱赛场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严重的。
(5)其他违反比赛规则且不听劝告的。
3.对违反比赛纪律的各赛区领队,将给予警告批评。